| 标题 | 法律责任竞合时如何处理 |
| 内容 | 律师解析:法律责任的竞合并行,乃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所引发的两种或多种法律责任的共存,然而在此过程中,这些责任互相抵触并造成矛盾与困扰的现象。以所有权移转的买卖关系为例,出卖方若交付的商品存在瑕疵,则势必对买受方的正当权益形成损害。此时,买受方可向出卖方发起侵权责任的诉讼,亦可行使违约责任的权利,然而,这两种责任却无法同时进行追责,只能择一采取行动。此种情形便被称为法律责任的竞合。从字面意义上看,竞合一词意指竞相符合或同时满足之意,即同一行为同时满足了不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,进而导致了不同法律责任之间的冲突。法律责任的竞合属于法律竞合的一种类型,它既可能发生于同一法律部门之内,例如民法中的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;也可能发生于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,如民事责任、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等之间的竞合。法律责任竞合的主要特征包括: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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